1. 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。
2. 从事非药学、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。
3. 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。
4. 国外工作经历不计入报考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。
5. 取得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,再以函授、自学考试、远程教育等后取得学历报考的,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、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。
6. 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工作年限,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工作年限可累计。
7. 初中>高中>全日制本(专)科,工作年限从全日制本(专)科毕业年开始算起。
8. 初中>高中>非全日制本(专)科,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年算起。
9. 初中>高中>中断N年>非日制本(专)科,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年算起。
10. 初中>高中>中断N年>全日制本(专)科,工作年限为N+全日制本(专)科毕业年至今。